风起云成画,雨落自为诗。
 
 

方寸心

啊……开心到无以言表,打滚~
原本只是醒一下还打算继续睡的我突然看到长评瞬间没有了睡意……
写得太好了,真的,完全不存在臆断和过度解读。

这篇文最早的灵感其实来源于签下马关条约的李中堂的故事。他明知道在这丧权辱国的条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,留待后世书评的,就是千古骂名。可是没办法。
这个世上有太多没办法的事情。
——我能承担的,就都让我承担了吧。

那史册温柔不肯下笔都太狠。

放到齐之侃身上,他选择承担后世的口诛笔伐,理由也许更简单一些。
也就是一句“我心悦你”。

战神之名,是世人给他的荣誉光环,何尝不是世人给他的枷锁?
不战而降,怎么能是一个战神该做的事情?
——这是个无奈而残忍的事实:庶民浅薄,以鼠目观社稷,以成败论英雄。

放下光环和枷锁,他也是一个普通人,一个有着满怀爱慕之情,一心一意只惦记一个人的普通人。

一开始还想过更虐的写法,就是小齐选择承担这千古骂名,没有人明白他,甚至蹇宾也以为他是真的叛变了自己……后来想想还是放弃了。
小齐爱到这般地步的人,怎么可能会误会他?
如果蹇宾是这样浅薄的人,又怎么值得小齐这么爱他?
所以,放眼人世,只有他的君王一人懂他。
也所幸他的君王懂他。

方寸地埋忠义骨,镇骨铃锁半缕魂。
春心莫共花争发,一寸相思一寸灰。
一颗心方寸之地,先有你,再有家国大义,但是没有自己。

再一次感谢长评!比心心~

绅士球:

@雨落诗 太太的双白文《镇骨铃》的一点感想。


*《镇骨铃》原文阅读:


*《镇骨铃·番外》阅读:


*小学生水平(都不一定有)的读后感,希望太太不要嫌弃,顺便感受一下一个齐吹的厨力(不。


*本篇可能存在:主观臆断,过度解读。注意避雷。






之前,齐之侃那句“战败之名,由我来担”一直未能引起我的感触。我把他的痛苦简单的归结于未能替蹇宾守住家国河山。直到看到《镇骨铃》里那句“史上最出名的叛将”,我才明白自己的浅薄与可笑了。


我习惯了上帝视角,习惯了纵观全局去评价一个人物,却忽视了在他们那个世界,世人眼里的齐之侃,不是本该在山间闲云野鹤的俊朗少年,不是蹇宾一声声唤着的小齐,而是天玑国的上将军,是战神齐之侃。


声誉意味着过重的责任与过高的期望。人们对普通将领的一次失败尚且有纷纷非议,又怎能容忍被寄予厚望的名将不战而降?齐之侃又不可能逢人便讲“我投降不是为了苟活,是为了保截水城百姓”这样的话,那么又能有多少人知道,他是用一人之命,换一城百姓平安?


《镇骨铃》里便做了这样一个残忍却真实的假设:为了保蹇宾和截水百姓性命,齐之侃开城纳敌,三千精锐卸甲归田,自己最后却落得个身首异处的结局。而旧日的天玑子民,却以为他们的上将军为独活而献城。


这时方知道《刺客列传》编剧的温柔来。至少天玑尽人皆知齐之侃不是叛主求荣,而是为了无辜生灵免遭涂炭所做的无奈之举。


可就算知道又如何呢?纵使一个人知道,两个人知道,也不代表天下的人都知道;纵使一代人记得,两代人记得,也不代表世代的人都记得。后世了解齐之侃,只能从史册中窥其面貌。


可是史册就能尽信吗?遖宿人恼恨齐之侃妄图使遖宿与三国联军鹬蚌相争,北方三国亦忌惮他的声望,于是在史册里,把天玑亡国的责任都推给他,给他烙下了一个叛将之名。


叛将!


这两个字像一盆兜头的冷水,凉得人浑身颤栗。但叹人言可畏,耿耿忠心传为了背信弃义;可笑史官笔直,一腔热血刻成了三千亡灵!


所谓青史,不过是胜利者的自传。


齐之侃难道不知道自己这“战败之名”意味着什么吗?他定当比所有人都清楚。但他依旧选择担下这不属于自己的罪责。为国舍命,是忠勇;为民立命,是侠义。


为这一城将士百姓,他背的是千古骂名。


直到看到齐之侃因蹇宾的死而反戈遖宿时,我的悲愤转化为蓦然一惊。那是少年人的强硬,不是运筹帷幄大将之风的战神齐之侃,不是以国为重甘受诽谤的忠臣齐之侃。


是蹇宾的小齐啊。




齐之侃的心其实狭得很,方寸之地,一大半分给了蹇宾,剩下的便全数给了天下苍生。


于是连他自己都容不下。


所以我猜,做出不战而降的决定后,后世对自己是口诛还是笔伐,齐之侃都是无所谓的。他不在乎世人是否误会他,甚至不在乎蹇宾是否误会他。


他只是希望,蹇宾能够不误会他。


这大概也是他为何要把真相告诉简彬。


还好,无论是蹇宾还是简彬,都信他。




全篇最让我难过的一点,莫过于齐之侃向简彬解释自己手腕间的烧伤。



“嗯。”少年释然地笑笑,“很久以前,有个人每年都要来看我,每次来看我都要带一捧栀子花,可是他每次都把花放在……嗯,一道火焰后面,我不能伸手出去拿,但是我又实在想要,一次又一的,就成了这样了……”】



他怎么这么笨啊。


明知道自己已是冰冷的泉下之物,却还眷恋着蹇宾身上的温度,连捧栀子花都不舍得放下,把自己烧得遍体鳞伤也不肯作罢。


明知已是死生契阔,阴阳相隔,却还是不辞冰雪为卿热。


可是只有这么笨的齐之侃,才是齐之侃啊。


我恍惚看到了一个眼神清澈的白衣少年,抱臂独坐一隅,四周是幽诡的淡蓝色火焰。


他静默的看着那个人在冷清的祭台前放下一束洁白芬芳的栀子花,听着那个人低絮着对自己的绵绵思念,待那个人缓缓转身离去后,伸长了手臂去触碰那束栀子花。火苗舔舐着他的肌骨,烧燎着他的皮肉,他感觉不到温度,只剩下钻心刺骨的疼。但他依旧攥紧了那束花。


让他拿到那束花吧。


他强忍着疼痛把花拿过来,又怕自己的血弄脏了花瓣,慌乱又小心地把它们护在怀中,闻着栀子的清香,就这样又过了一年。


就这样又过了十七年。




故事最后,齐之侃在简彬眉间印下一吻,是不舍,更是承诺。


他等待了千年,终于见到了他的君王,可只一夕便分离。


他的声音坚毅而笃定:


“齐之侃,此生只心悦一人。”


他不是此生只心悦一人,他是生生世世都只心悦这一人。


那化作青烟的泪水里,是故国纷扬的大雪,是烈火燃尽后王城的彼黍离离与荠麦青青,是千年后截水城楼的焰火绚烂。


方寸地埋忠义骨,镇骨铃锁半缕魂。


春心莫共花争发,一寸相思一寸灰。


心中只盛得下一人,是谓方寸心。




感谢太太,产出这么优质的双白。刀很疼。






PS:当时打算写这篇感想的时候还没有看番外,就只写了正文的感想……令人庆幸的是番外居然甜回来惹www




感谢看到这里的你>.<

14 Apr 2018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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